大连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大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大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杨开元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案由)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支公司虚列车险业务费用,杨开元为上述违法行的直接管理和审批责任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七万元罚款。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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