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李继承(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外利益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罚款4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深圳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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