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1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李晓兵(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罚款7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深圳银保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21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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