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银保监复〔2022〕10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地区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苏支公司皇宫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塔人保财险发〔2022〕4号)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苏支公司皇宫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原址变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皇宫镇老庄子村青年路321号-4西侧门面房。
二、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三、你公司应及时换领《保险许可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公告事宜。
四、请执此批复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塔城银保监分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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