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银保监复〔2022〕33号
国信利安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拟任郭秀芳为副总经理的请示》(国销办〔2021年〕27号)收悉。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郭秀芳国信利安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批复后及时作出任命决定,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报告。
三、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督促其持续学习、勤勉履职,不断增强其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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