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贵银保监罚决字〔2022〕1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陈忠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是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通过虚构激励方案套取资金行为的直接责任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罚款四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州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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