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贵银保监罚决字〔2022〕1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李健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按规定使用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七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七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州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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