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秉文:惠民保野蛮生长可能走向网络互助的风险点规避问题

2022-01-25 10:52:10 和讯保险  吴静草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就惠民保的政策红利与制度创新进行了探讨,深入分析其作为一种商保社商结合的经办模式,政府如何才能运用好裁判员角色,实现对市场机制效率发挥的驱动,并指出惠民保当前野蛮生长可能走向网络互助的风险点规避问题。

  郑秉文表示,尽管“惠民保”属于商业保险,但是在很多方面又与商业保险不完全一样。从理论和制度的高度来看,惠民保实际上承载的是覆盖全人群公共性、普惠性、地域性定位的保障使命。“惠民保”具有六个主要特征:

  第一,惠民保的产品模式具有明显的公共性。因为它覆盖的群体是与社保同向的,对属地范围内所有医保参保人来说,只要你愿意,是全口径的覆盖,是自愿参加,不分年龄、户籍、职业。所以,从产品模式上讲,具有公共性。这个公共性是社保所具有的。

  第二,惠民保的定价模式具有明显的普惠性。惠民保几乎不区分年龄,有很少的几款是区分的,还有既往症风险的人群,也基本上没有分开。所以,这个产品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它的覆盖人群和价格具有普惠的性质。而这个普惠性质的价格也与社保按比例缴费的原则有一定的相似性。

  第三,惠民保的运营模式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属于城市定制型的商业保险,跟地名、城市名连在一起,有点像是一个小号版的社保,是对大社保的一个补充。社保覆盖的是全民,是国民,惠民保覆盖的是市民。所以,从地域性来讲,它是小号的社保。

  第四,惠民保的补偿模式具有非常鲜明的特点,它的杠杆率特别高。因为惠民保覆盖的群体都是基本医保的参保人,经过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职工大额报销之后的医保费用再次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杠杆率非常高。保费只有几十块钱、三两百块钱,而保额却是几十万、上百万、甚至几百万。

  第五,惠民保的营利模式带有明显的管理费性质,管理费的性质也是具有一定社保的属性。这与上面四个特点有关,就是惠民保的产品模式、定价模式、运营模式、补偿模式决定了保险公司的营利模式跟其它商业保险的利润形式是不同的,它以城市为一个单元,作为属地化进行支付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收支相抵,带有管理费的性质。

  第六,惠民保供给的模式带有一定的经办业务成分。经办业务本来具有一定的社保属性,但是惠民保与百万医疗还不一样,它有相当的经办业务色彩在里面。因为它既然有地域性,就有经办业务成分在里边,它俩连在一起。

  郑秉文表示,这六个特征显示,虽然惠民保的本质是商业保险,但是它的外部性非常强,超越了商业保险原本的范畴,也就是说惠民保虽然是商业保险,但是在多层次医保体系中发挥的补充作用跟其它任何一个商保产品都是不太一样的。

  它是否有风险需要防范呢?郑秉文进一步指出,互联网或者叫做保险科技的发展催生了惠民保这样一个保险新业态。可以说没有平台运营,没有保险科技,就不可能有惠民保。这样的话可以联想到另外一种互助的形式,就是“网络互助”。而网络互助存在一些问题也好,它未来的潜在发展趋势也好,都给惠民保带来一些深层次的思考。

  思考一:惠民保是否对传统健康险医疗险产生冲击?互联网发展到现在,让商业保险改变了很多原有的基本原则,出现了一个崭新的形态,这个形态就是惠民保。它对商业保险来讲,是否会带来冲击?匡算一下,如果全国所有的城市都建立惠民保了,市民假定覆盖60%,保费的收入,按照现在的水平,假定按平均150块钱算,全国保费收入大约是1500亿到2000亿之间。这样的话,“对冲”掉的商业保险(健康险、医疗险)到底如何计算?这种便利性和商保的替代,导致商保发展规模面临的困境,如何来评价它。是否能建立起在惠民保和2021年商保大幅滑坡二者之间很高的相关性尚未可知,但这是一个值得思考和应持续关注的问题。

  思考二:惠民保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营利模式?从2015年平安养老在深圳搞的最初级的惠民保开始,一直到现在,深圳平安养老一直处于亏损的边缘。绝大部分的惠民保,例如,近几个月来出现了像沪惠保几个月就赔付几个亿的报道,很可能像深圳的情况那样。也就是说惠民保目前的赔付可能存在两个极端,一个是赔不出去,一个是赔穿底。如果赔不出去,医保参保人是很难愿意参加的,或者参加的人都感受不到惠民保的好处,久而久之,参加惠民保的人数就越来越少,形不成规模,自然的慢慢退出历史舞台。另外一个极端是如果赔穿底,最终的结果是商业保险机构要慢慢退出的,因为它不是公益机构。无论哪种情况,发展到极致的话,最终都逃不过失败的结局。

  思考三:从百万医疗到惠民保,商保的社会化倾向越来越明显,这个社会化不是socialization,而是societal这样一个社会化趋势。这里说的社会化就是像医保、社会医疗保险方面去贴近,成为多层次医保的一个部分。这种趋势在国际上的经验也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当然,我们国家有我们的特殊国情,绝大部分保险主体是国有险企,政府也是基于人民至上理念去执政的。也就是说,在一个国有商保公司占主体,并且是这样一个体制的情况下,是不是产生惠民保的一个特殊的土壤呢?深层次的问题是,未来中国商保的发展趋势是不是越来越社会化?它是不是中国的一个特色?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医保体系将是一种什么样的模式?商保对社保的补充应该采取一种什么样的方式?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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