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银保监复〔2022〕28号
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北京人寿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京人寿发〔2021〕320号)、《北京人寿关于公司章程补正材料的报告》(京人寿发〔2021〕329号)收悉。经审核,现核准你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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