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银保监分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两江银保监复〔2022〕3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关于第一营销服务部经营场所变更的请示》(新保渝发[2021]113号)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福畅路28号融创·渝北中央公园二期7幢19-1至19-14 ”变更为“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新南路295号龙汇苑4幢4-1”。

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两江银保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此复

2022年1月13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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