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银保监复〔2022〕2号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你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关于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中心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天保新〔2021〕11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兴开路37号和谐领城大厦37-607、37-608、37-609、37-610室。
二、你分公司应自接到批件之日起10日内,持该机构的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
克拉玛依银保监分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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