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银保监复〔2022〕4号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你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新洲支公司迁址的请示》(太平财深〔2021〕5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新洲支公司的营业场所由“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25楼A单元(2501-2508)”变更为“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招商开元中心03地块A座2512”。
二、请执此批复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到我局办理换证手续,并按照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三、请执此批复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深圳银保监局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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