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协会下发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指南被评为不称职的董事监事将面临免职扣薪等处罚

2022-01-13 14:23:43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陈星

1月1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保险业协会”)于近期发布了《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以下简称《职业道德准则》)。

保险业协会表示,各相关会员单位在制定董事监事年度履职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的同时填写《董事履职评价结果统计表》《监事履职评价结果统计表》,作为报告附件,一并报送中国银保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五维度评价董事监事是否称职

履职评价是指保险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对本机构董事和监事的履职情况开展评价的行为。

针对这一特点,《实施指南》提出,评价维度至少包括“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五个基本维度。

具体来看,根据忠实义务要求,董事监事要以保险机构的最佳利益行事,严格保守保险机构秘密,高度关注可能损害保险机构利益的事项,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不得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

勤勉义务则要求董事监事恪守尽职承诺,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保险机构事务,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此外,保险机构董事监事还应履行专业性、合规性、独立性要求,充分了解自身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干预,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

《实施指南》要求保险机构通过资料分析、行为观察、问卷调查、履职测评、座谈访谈等方法对董事监事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级别。

保险业协会表示,履职评价是保险机构对董事监事行为监督的重要手段,是提升董事会、监事会运行质效的重要抓手,应充分体现不同类型董事监事履职差异,兼顾各类保险机构治理特点和治理实践,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标准统一、突出重点、科学有效、问责严格的原则。

对不同类型董事监事分类评价

本次发布的《实施指南》要求保险机构结合不同类型董事监事特点及其在董事会、监事会中的任职情况,进行差异化评价。差异化评价对象包括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外部监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

具体来看,董事长应当领导保险机构加强董事会建设,优化董事会结构,切实提升董事会运行质效;应当领导董事会高效履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持续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关注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情况,要求管理层全面、及时、准确地反馈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情况,依责推动管理层执行年度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等。

监事会主席应当领导保险机构加强监事会建设,优化监事会结构,切实提升监事会运行质效;领导监事会持续创新监督形式和内容,高度关注监督成果落实等。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应当积极发挥自身对经营管理较为熟悉的优势,从保险机构的长远利益出发,推动董事会、监事会更好地开展工作;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董事会、监事会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和报告工作,主动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能够在董事会、监事会会议上,对职工(代表)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按照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等。

对于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则要求每年在保险机构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决策过程中不受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与保险机构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注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等。

而评价结果为“不称职”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监事会应向其问责。依据监管规定相关条款被评为“不称职”的董事监事,可由其主动辞去职务,或由保险机构按照有关程序罢免并报告监管部门,同时相应扣减其作为董事监事的部分或全部薪酬。董事监事违法违规履职给保险机构造成损失的,保险机构应当追偿。董事监事涉嫌犯罪的,保险机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发布职业道德准则作为评价依据

与《实施指南》一同下发的《职业道德准则》,要求保险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本准则,在开展保险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时,将本准则作为参考依据。

据悉,《职业道德准则》对保险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了7条要求,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坚守依法合规、保证忠实诚信、践行勤勉履职、保持公正独立、提升专业能力、遵守公序良俗等。

以坚守依法合规为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始终坚持保险业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树立稳健合规的经营理念,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夯实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根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保险机构内部制度,维护公平、安全、有序的行业竞争秩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履行社会责任,倡导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打造自觉守法、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而保持公正独立,主要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和履职回避相关规定,避免利益冲突。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保障与公司的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竞争者的公平交易。

董事、监事应当在决策和监督过程中,不受主要股东和内部人控制或者其他与保险机构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不当影响,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保险机构、中小股东和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活动不受股东和董事会不当干预。

根据保险业协会要求,保险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适应行业特点及发展新要求,持续高标准践行职业道德准则,率先垂范,推动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水平提升,促进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500585633

(责任编辑:李佳佳 HN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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