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小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扬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 | ||
被处罚 当事人 | 个人 | 姓名 | 刁小芹 |
单位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市分公司第一营销服务部 | ||
单位 | 名称 | ||
主要负责人姓名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扬州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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