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银保监复〔2022〕2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润支公司丰润镇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冀人保财险发〔2021〕729号)、《关于变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直属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冀人保财险发〔2021〕730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丰润支公司丰润镇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唐山市丰润区红楼新区101-9号商业楼”变更为“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浭阳华府第208座3号商业楼2层”。
二、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分公司直属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唐山市光明路公建1号”变更为“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60号北楼5层”。
三、变更营业场所后,该机构不得在原营业场所办理业务。
四、请你公司持此批复和该机构的《保险许可证》到我分局办理有关换证手续,并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此复。
唐山银保监分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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