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关于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地址变更的申请》(浙商保险大连分〔2021〕53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由“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588号23层”变更为“大连市西岗区长江路588号16层”。
你公司应在收到此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领取许可证,在30日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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