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连银保监罚决字〔2021〕34号
被处罚
当事人
个人
姓名
王毅
单位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中心支公司
名称
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中国平安(601318)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601008)中心支公司虚假记载保险业务事项负管理和领导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连云港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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