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连银保监罚决字〔2021〕33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601008)中心支公司)

中国平安(601318)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连银保监罚决字〔2021〕33号

被处罚

当事人

个人

姓名

单位

单位

名称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连云港中心支公司

主要负责人姓名

王毅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代理人行为管理不到位,发生代理人涉刑案件、虚假记载保险业务事项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连云港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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