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不真实等 中国人寿财险苏州市中心支公司被罚45万元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中心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州银保监罚决字〔2021〕58号

被处罚

当事人

个人

姓名

单位

单位

名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中心支公司

主要负责人姓名

凌志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4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苏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吴静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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