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苏银保监罚决字〔2021〕111号
被处罚
当事人
个人
姓名
单位
名称
北大方正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主要负责人姓名
耿海鹭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财务数据不真实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决定
处15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苏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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