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定西监管分局关于同意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筹建定西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定银保监行许〔2021〕304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你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关于筹建定西中心支公司的请示》(太平寿甘[2021]236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定西中心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定西银保监分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定西监管分局

2021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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