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银保监局关于陆国胜任职资格的批复

闽银保监复〔2022〕1号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陆国胜进行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泰康养人发〔2021〕第085号)收悉。经审查,陆国胜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福建银保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2022年1月5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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