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银保监复〔2022〕1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你公司《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关于莆田市城厢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闽人保财险发〔2021〕227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支公司营业场所从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小区1号楼第14层1418室A区及第19层变更至莆田市城厢区梅园西路1163号第二层东侧。
二、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介绍信或委托书、领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该机构原《保险许可证》,到莆田银保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莆田监管分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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