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银保监复〔2022〕1号
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堂营销服务部改建为金堂支公司的请示相关补充材料(中航安盟川呈〔2021〕96号、151号、18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金堂营销服务部改建为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金堂支公司。
二、该机构的营业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滨江路一段338号、340号、342号。
三、该机构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四、你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局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
五、你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
六、请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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