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六银保监罚决字〔2021〕22号)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霍邱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六银保监罚决字〔2021〕22号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霍邱支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陈家军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1.农险业务虚增承保面积;2.理赔资料不完整。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20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六安银保监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2月28日 |
(责任编辑:吴静草 )
看全文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