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迪庆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迪银保监罚决字〔2021〕6号)(杨先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迪银保监罚决字〔2021〕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杨先鹏(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香格里拉市支公司经理)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格里拉市支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一、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

二、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虚列费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4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迪庆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21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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