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嘉银保监罚决字〔2021〕26号)

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嘉银保监罚决字〔2021〕2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顾敏懿

单位

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汪栋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二、利用保险代理人车险直接业务虚构为代理人业务方式套取手续费。

顾敏懿时任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副经理,对负责的车险业务管理不力,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公司罚款人民币37万元;对顾敏懿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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