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嘉银保监罚决字〔2021〕26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顾敏懿 | |
单位 | 名称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汪栋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 二、利用保险代理人将车险直接业务虚构为代理人业务方式套取手续费。 顾敏懿时任人保财险海盐支公司副经理,对负责的车险业务管理不力,是对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公司罚款人民币37万元;对顾敏懿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嘉兴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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