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中心支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佳银保监罚决字〔2021〕3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孙丽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虚列科目套取费用,财务控制不严格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佳木斯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27日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