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银保监复〔2021〕65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关于涪陵义和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国寿人险渝发〔2021〕509号)等材料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涪陵区支公司义和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重庆市涪陵区义和镇街上”变更为“重庆市涪陵区义和街道办事处科兴路81号附15号(巴渝民居)3幢1-14”。
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应在10日内到我分局更换《保险许可证》,并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告。
此复。
涪陵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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