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保监局关于温贵文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银保监复〔2021〕363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温贵文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寿险发〔2021〕81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温贵文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交报告材料。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超过2个月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21年12月30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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