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银保监复〔2021〕627号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变更华泰人寿四川分公司龙泉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地址的请示》(华寿川字〔2021〕16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龙泉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办公园路一段189号锦上城21栋1单元10楼1005-1008号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翠龙街66号第九空间附2702号。
二、请按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有关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五、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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