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银保监分局关于变更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的批复

盘银保监复〔2021〕91号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你分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关于盘锦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国华寿辽〔2021〕8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盘锦中心支公司的营业场所变更为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泰山路111号4楼西侧。

二、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我分局换领《保险许可证》。

三、你分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盘锦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27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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