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筹建绵阳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川银保监复〔2021〕618号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设立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绵阳中心支公司(筹)的请示》(国华寿川〔2021〕65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绵阳中心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该机构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银保监分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四、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12月23日

(责任编辑:牛江 HF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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