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银保监复〔2021〕902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强文桥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永财发〔2021〕50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强文桥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上海银保监局
2021年12月24日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