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银保监复〔2021〕626号
北京盛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北京盛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关于韩春宇河南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盛唐经纪发〔2021〕38号)收悉。根据《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18年第3号)的有关要求,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韩春宇北京盛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任命决定作出之日起5日内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监管信息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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