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保监局关于张荣任职资格的批复

吉银保监复〔2021〕400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荣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太平寿〔2021〕484号)收悉。经审查,张荣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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