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银保监分局关于张海全任职资格的批复

你公司《关于张海全任职资格的请示》(大地财保冀发〔2021〕422号)收悉

张银保监复〔2021〕223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海全任职资格的请示》(大地财保冀发〔2021〕422号)收悉。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银保监会令2021年第6号),结合考察、谈话情况,经研究批复如下:

核准张海全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职资格。

张海全应在2个月内到任,你公司应在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者,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事项注销。

此复。

张家口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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