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银保监复〔2021〕66号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蒗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丽太保产发〔2021〕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蒗支公司由原址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泸沽湖大道东侧新城区金沙铭城6幢4号搬迁至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泸沽湖大道综合农贸市场3栋1-5号商铺2楼。
二、机构搬至新址后,原营业地址不得再保留办公和营业用途。
三、请你公司自收到本批复10日内,由你公司开具介绍信,并派两名公司职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明)到丽江银保监分局办理《保险许可证》换证手续。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丽江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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