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银保监分局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陆良支公司芳华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曲银保监复〔2021〕171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陆良支公司芳华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曲人保财险发〔2021〕1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撤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陆良支公司芳华营销服务部。

二、请及时向社会发布撤销公告,避免给投保人造成影响。

三、你公司应做好上述撤销机构人员与业务的衔接工作,落实好对客户的售后服务。

四、你公司不得再以上述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

五、你公司应在接此批复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云南银保监局缴回上述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曲靖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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