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迪庆监管分局关于李云任职资格的批复

迪银保监复〔2021〕35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李云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滇人保财险发〔2021〕381号)收悉。经审核,李云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迪庆州分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请你公司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获得核准任职资格后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迪庆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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