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银保监复〔2021〕91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州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市支公司开业的请示》(国寿财险文发〔2021〕287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市支公司开业。
二、该机构经营地址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华龙南路与龙翔路交叉口仁和苑一期G幢中国人寿大厦右侧一楼。
三、该机构的业务范围由你公司依法授权决定。
四、你公司应当自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保险许可证》,办理相关手续,做好对外公告等工作。
五、你公司应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之前不得营业。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此复。
文山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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