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银保监复〔2021〕598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成都市新都支公司大丰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川人保财险发〔2021〕289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支公司大丰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地址由“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办事处蓉北路2段97号”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蓉北路二段91号3栋1-2层91号”。
二、请按照《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办理公告事宜。
三、你公司应采取有效方式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请持本批复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事宜。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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