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银保监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南明支公司花果园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贵银保监复〔2021〕307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南明支公司花果园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的请示》(筑人保财险发〔2021〕9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南明支公司花果园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第9(贵阳国际中心3号)栋1单元23层6号”变更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中央商务区4栋1单元2120号”。

二、原址不得保留营业和办公用房。

三、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旧证到我局更换《保险许可证》,并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贵州银保监局

2021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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