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李龙洲高管任职资格的批复

永川银保监复〔2021〕52号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关于李龙洲高管任职资格的请示》(英大财险重庆〔2021〕8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李龙洲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 2 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1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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