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银保监复〔2021〕534号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变更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新民支公司营业场所的请示》(天保辽〔2021〕15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新民支公司的营业场所变更为辽宁省新民市东环北街17号A-0B轴1-2层。
二、你分公司持本批复到我局换领《保险许可证》。
三、你分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辽宁银保监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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