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丽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丽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张永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丽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张永华(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总经理)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市分公司发生直销业务虚挂个人代理人业务套取手续费的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3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丽江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3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