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银保监局关于郭维光任职资格的批复

赣银保监复〔2021〕360号

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郭维光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明亚行政办发〔2021〕71号)收悉,根据《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我局对郭维光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和考察谈话。现批复如下:

核准郭维光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2021年12月9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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