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保监局关于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魏丹任职资格的批复

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明亚关于核准魏丹大连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资格的请示》(明亚行政办发〔2021〕6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魏丹明亚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四、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本批复核准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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