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人寿大连分公司:
《百年人寿大连分公司关于瓦房店支公司地址变更的请示》(百保大分发〔2021〕17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营业场所由“瓦房店市工联街二段12-1号”变更为“瓦房店市共济办事处新华路23号七层、23-1号五、六、七层”。
你公司应在收到此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领取许可证,在30日内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你公司应自收到本批复起10日内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许可证、业务范围、主要负责人姓名及内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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