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撤销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支公司的批复

冀银保监复〔2021〕468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关于撤销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支公司的请示》(大地财保冀发〔2021〕420号)收悉。依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新华支公司。

二、上述机构撤销后,不得再以原机构的名义办理业务,并妥善处理机构撤销后的一切善后事宜,切实保证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你公司应按照《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办理有关公告事宜。

四、请你公司自批复之日起15日内将上述机构的保险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到当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此复。

河北银保监局

2021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刘思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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